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供排水综合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红发财〔2020〕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供排水综合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1、加固小(一)水库4宗、小(二)水库7宗;2、重建及改造整治河道、渠道64.14km,以及相应的涵闸、挡水陂、农用桥等附属建筑物;3、重建改造水闸16座,其中中型水闸2座,小型水闸14座;4、改造或重建水塘(池)、农业泵站、机井、蓄水及取水建筑物等农田水利设施。
2.4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为41936.0711万元,其中:设计费675.8011万元(含施工图设计费571.8311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03.97万元),建安工程费40747.09万元,基本预备费513.18万元。(实际造价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2.5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为45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和设备采购,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服务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2.7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要求符合该项目建设工程行业设计的行业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4)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6)施工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7)其他管理人员包括:①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③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
(8)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9)投标人2018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提供由有效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联合体登记的,联合体各方都需要提供)。
3.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1)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成员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2)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3)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申请资料的提交
投标人应2021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24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交下列资料:
4.1 企业介绍信(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4.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
4.3 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4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4.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施工方);
4.6 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
4.7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4.8 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牵头方);
4.9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牵头方);
4.10 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牵头方);
4.11 其他管理人员:
①造价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
③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上述所有人员在本项目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必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必须可以验证),投标时须与投标申请登记时的人员一致;
4.12 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4.13 投标人2018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提供由有效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4.14 2018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另需单独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可下载,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信息需要同时填写完整并加盖各方公章,原件一式两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
地 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660-34259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4号中交汇通中心1514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902517846
2021年 11 月 20 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的牵头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不是联合体的,不用提交本“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