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陆丰市八万镇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经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发改投审〔2022〕103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核准招标。招标人为陆丰市八万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国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勘察设计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陆丰市八万镇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LFSL-KCSJ-20231201
2.3建设地点:汕尾市陆丰市八万镇高塘村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 取水设施工程:取水规模1万m³/d,建设内容包括取水泵房、上部建筑及取水头部等。2. 净水厂工程:新建一座日供水量为1万m³/d的自来水厂建设内容包括:预沉池、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净水车间建筑、清水池、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综合加药间等设施及配套工程。3. 厂外输配水管线工程:其中DN600球墨铸铁输水管线长度2km;DN600PE供水管线长度4.7km;DN350PE供水管线长度6.4km;DN250PE供水管线长度9.3km;DN200PE供水管线长度9.5km;DN160PE供水管线长度8.5km;DN125PE供水管线长度18.5km;DN85PE供水管线工程,长度50km;DN50PE供水管线长度130km;DN50mmPE 以下供水管线长度100km;DN100mm消防管网工程,长度4.2km,入户水表1万个,闸阀1.2万个。4. 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工程:①新建一条进厂道路,长900m,宽6m;②新建一座跨河桥,长60m,宽6m。
2.5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暂定为人民币:412.826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最高限价199.074万元,设计费招标最高限价213.752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价为准。
2.6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附图)、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1)、(2)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且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③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6日0时0分至2023年12月21日0时0分,登陆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9日10时0分。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招标投标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U盘或纸质投标担保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至2024年01月09日10时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1开标室。
注:递交备用电子U盘或纸质投标担保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原件。
5.4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10时0分。
5.5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1开标室。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日程安排)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丰市八万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9291809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33233216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方(设计方), 为联合体成员(勘察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包括工程价款接收等有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 。
d.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投标登记递交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